学院四年级博士生(五年级直博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完成,附件中是本次奖学金评定结果。
公示期自6月21日起至6月26日,共计6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要求,因申请表中涉及个人信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新主楼C703)查阅纸质申报材料,联系方式010-8233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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