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科学与工程 学院新进骨干教
师岗位学术标准基本要求
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 航空科学与工程 学院新进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在满足《我校关于加强各类人员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人字[2009]28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学术标准的基本要求,方具备应聘 学院骨干教师岗位资格,否则将不予考虑。
1、论文要求:
SCI(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或SCI(第一作者)1篇且EI(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并附图书馆出具的盖章的SCI或EI“论文收录证明”;
2、学历要求:本科在985高校毕业,具有国内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
3、不满足1、2条件,有以下情况可提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1、)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者。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