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发布《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4 年度自由探索类)和《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4年度实验室类)。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学院限项申报,学校根据以往学院获批航空基金自由探索类和实验室类项目数,结合各学院特点分配每个单位限报数量;
2.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凝练科学问题,认真组织老师申报,对符合北航科技创新方向的申请,学院应予重点支持,对已获基本业务费支持的航空基金申请在航空基金联合资助方面学校优先支持。
3.依据《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的内容和方向,申请航空科学基金项目。对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航空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鼓励完成人继续申报,在该研究方向进一步开展研究。
4.航空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经费10 万元。重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只受理中航工业所属科研院所的申报),建议学校老师应积极主动同航空院所联系,联合申报。
5.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从2014 年10 月1日至第2016 年9 月30 日。
6.所有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上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请者条件
北航正式员工(博士后不能申报);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50 周岁以下(1964年3 月30 日以后出生)。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研究;上年度已获资助的负责人,今年不得再申请。每位申请者限报1 项。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指南为内部材料,严禁上网。
2. 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采用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3.2 版)上报,申请书需用Word2003版生成(否则,专家评阅时打不开文档,影响评分)。上报的电子版需从航空基金管理系统个人版软件导出“2014年度XXX申请项目”.
3.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请书上交时提交同时提交一份注明“所报项目均未涉及国家秘密”字样,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自由探索类项目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供审查用,用5号字,双面打印在A4纸上报。项目获得资助后再提交修改后经单位盖章的正式申请书。
5. 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每个收取评审费500元,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提供一个经费本号,经费本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金额。
6. 鼓励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联合申请,联合申请项目由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7. 上报时间:2014年4月18日
上报地点:学校师生服务大厅保密室
学院统一上报,不收个人材料
附件: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3.2版)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4 年度自由探索类)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4年度实验室类)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3月15日